上海市財政局2020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
根據《上海市政府信息公開規(guī)定》(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32號)精神以及《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(fā)〈2020年上海市政務公開工作要點〉的通知》(滬府辦發(fā)[2020]20號)要求,結合市財政局工作實際,制定本工作要點。
今年市財政局政務公開工作的總體要求是: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,深入落實黨中央、國務院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部署,按照市委辦公廳、市政府辦公廳《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實施意見》明確的發(fā)展目標,堅持按照“公開為常態(tài)、不公開為例外”的原則,全面提升政務公開的標準化規(guī)范化水平和工作能級,推動權力運行全流程、政務服務全過程公開,進一步提高政務公開質量和公開實效。
一、抓好《規(guī)定》的貫徹落實
(一)做好政策宣傳和組織實施。組織新修訂的《上海市政府信息公開規(guī)定》專題解讀培訓,抓好專題宣傳和組織落實工作。
(二)完善信息公開配套制度。根據修訂的《規(guī)定》中新增的內容和時限要求,及時修訂、完善市財政局相關的信息公開配套制度。
(三)規(guī)范政府信息公開專欄設置。根據《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于規(guī)范政府信息公開平臺有關事項的通知》要求,進一步規(guī)范網站政府信息公開專欄設置,按要求統(tǒng)一設置政府信息公開子欄目。
二、落實重點工作公開要求,深化政務公開內容
(一)推進本市財政領域信息公開。市級預算部門開展政府采購項目意向公開試點;推進項目預算公開范圍從市級各部門擴大到區(qū)級各部門;加大預算績效信息公開力度,原則上各部門、各單位的重點項目的績效目標、績效評價結果均應公開,并加大財政部門組織的重點項目和重大政策績效評價報告公開力度。
(二)推進減稅降費相關信息公開。及時公開減稅降費政策措施及各類稅收優(yōu)惠政策,向社會公布政府性基金目錄、行政事業(yè)性收費目錄和涉企行政事業(yè)性收費目錄,動態(tài)更新相關取消清單和收費標準調整情況信息。
(三)推進決策執(zhí)行和落實情況公開。公開財政工作報告、規(guī)劃以及本年度重要會議內容,及時公開年度涉及民生、關注度高等方面的重點工作完成情況。進一步公開上海市財政局行政權力清單和行政責任清單,嚴格落實集中公開公示,實行動態(tài)調整制度。做好市人大代表建議、市政協(xié)委員提案的辦理答復意見公開工作。
三、推進政務工作主動公開,高質量做好公開工作
(一)動態(tài)調整政府信息主動公開目錄。對照市財政局法定主動公開內容,結合標準化要求和工作實際,確定主動公開具體內容,對現(xiàn)有的政府信息主動公開目錄進行梳理、整合,并在網站上向社會集中發(fā)布。
(二)建立政府信息公開屬性定期審查和調整機制。對2010年以來未進行公開屬性認定和公開屬性定為依申請公開、不予公開,以及除規(guī)范性文件以外的政府公文,開展公開屬性和有效性的重新審查工作,對具備主動公開條件的公文類信息,予以轉化公開。
(三)提高政策解讀的精準性。嚴格落實政策解讀“三同步”制度,行政規(guī)范性文件、經局務會議審議通過的重要政策文件、財政工作報告等均應進行解讀。切實提高解讀質量,不得以簡單摘抄文件內容的方式進行解讀;明確解讀重點,確保政策內涵清晰傳遞。推進政策施行后的二次解讀,有針對性地開展深度解讀、延伸解讀。積極開展圖表圖解、視頻動漫、流程演示等多元化解讀,多元化解讀占全部解讀數(shù)量的比例不得低于50%。
(四)及時主動研判回應社會關切。形成依申請公開、“12345”市民服務熱線、“上海財政”微信公眾號協(xié)調聯(lián)動機制,加強輿情收集與研判,及時了解各方關切,有針對地做好回應工作。對涉財突發(fā)事件的各種虛假、不實信息,要迅速回應、澄清事實。
(五)落實重大行政決策公眾參與。對符合規(guī)定可以公開聽取意見的市局重大行政決策事項,應在決策前將決策草案、決策依據以網上公開的形式征求意見;也可以根據決策事項類型,采取座談會、實地走訪、書面征求意見等方式,廣泛聽取意見。公眾意見的收集、采納情況和較為集中意見未予采納的原因,在決策出臺后10個工作日內向社會公布。繼續(xù)做好會議公開工作,探索邀請利益相關方、企業(yè)代表、市民代表等列席局務會議,參與重大民生事項的決策,列席和決策事項審議情況應向社會公開?!吧虾X斦本W站開設重大行政決策專欄,集中公開決策事項目錄、公開征求意見和會議公開等相關信息。
(六)開展多種形式的公眾參與。廣泛開展視察工作、參與評審、網絡問政、熱點反饋、專家坐堂等多種形式的公眾參與活動,引導利益相關方和公眾代表參與工作監(jiān)督和評價,增進社會公眾對財政工作的認同和支持。
四、全面推進政務公開標準化規(guī)范化建設
(一)開展政務公開事項梳理和公開標準目錄編制。按照市政府辦公廳政務公開辦的時間節(jié)點要求和結對分工安排,6月底前,做好與長寧區(qū)和松江區(qū)結對財政領域政務公開事項的梳理工作;9月底前,完成財政領域標準目錄編制工作;12月底前完成市局政務公開標準目錄編制,并通過網站向社會發(fā)布。
(二)做好國家試點領域標準指引落地應用。全面貫徹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(guī)范化工作的指導意見》,主動對接財政部制定的財政預決算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指引,結合本市實際,形成本市財政領域政務公開事項標準目錄。網站上開設標準化工作專欄,在公開本市財政領域政務公開事項標準目錄的基礎上,以超鏈接方式歸集展示財政領域的各項具體信息。
(三)推進辦事服務全過程精準公開。對辦事服務事項實行清單管理,動態(tài)更新基本公共服務項目等清單;全面準確公開各類辦事指南,指南應載明全部辦事條件和規(guī)范格式文本;強化辦事服務信息精準推送,推行辦理信息主動提醒,確保服務對象及時獲知。
五、優(yōu)化依申請公開服務和管理
(一)建立健全依申請公開工作的制度建設。嚴格落實依申請公開規(guī)范辦理機制,增強答復內容針對性,在依法有據的基礎上提高公開率。注重與業(yè)務和法制部門之間的溝通聯(lián)系,開展對疑難問題的研究和案例分析。
(二)規(guī)范辦理工作全過程記錄。對通過當面、郵寄方式提交的申請,以及依申請件的補正、延期、意見征詢等辦理程序、辦理結果、后續(xù)行政復議、行政訴訟情況要按規(guī)定時限及時錄入全市政務公開工作平臺。
(三)進一步完善依申請公開向主動公開轉換機制。繼續(xù)推進依申請轉主動公開工作,對可為公眾廣泛知曉的信息,在依申請方式提供政府信息作出申請答復的同時,均應轉為主動公開方式向社會公開。
六、提升平臺渠道管理和服務水平
(一)強化政府網站集約化管理。完成政府網站集約化建設,實現(xiàn)向政府網站集約化平臺遷移;完成IPv6升級改造,網站全面支持IPv6訪問接入。鞏固網站集約化整合和域名清理工作成果,全面落實網站名稱、域名、標識、標簽設置等要求規(guī)范。
(二)加強網站公開專欄內容維護。根據法定主動公開內容,按照“五公開”和發(fā)布解讀回應要求,優(yōu)化內容展示形式和方式,提供文本下載功能并做好防篡改防偽造工作。統(tǒng)籌規(guī)范網站智能檢索、智能問答功能,實現(xiàn)政府信息一網可查、全網通查。
(三)強化政務新媒體政務屬性。不斷增強信息編發(fā)、政策解讀、回應關切能力。對重要政策措施要在第一時間發(fā)布、轉載,重點推送涉及群眾切身利益、需要公眾廣泛知曉的內容。
(四)發(fā)揮政務新媒體傳播優(yōu)勢。做好“上海財政”微信公眾號與網站的協(xié)同聯(lián)動,發(fā)揮新媒體信息分眾化的傳播優(yōu)勢,提高政府權威信息、便民服務信息的主動推送,增強傳播效果,進一步提高公眾獲取信息的便捷性。
七、加強基礎工作和監(jiān)督
(一)健全工作領導和協(xié)調機制。形成主要領導親自主抓、分管領導具體負責、相關處室協(xié)調聯(lián)動的工作機制,主要領導要聽取政務公開工作匯報,研究政務公開的重大問題,部署推進工作,辦公室負責組織開展本局政務公開的日常工作,其他處室負責有關政務公開的具體工作任務。
(二)抓好工作指導培訓。針對初任公務員開展業(yè)務培訓,切實提高政務公開工作的工作意識和專業(yè)化水平;做好公開工作的條線指導,組織區(qū)級部門參加政務公開工作年度培訓。
(三)強化工作監(jiān)督。完善政務公開社會評議機制,邀請人大代表、政協(xié)委員、社會公眾、第三方機構等對政務公開工作開展專項評議。